一、项目编号:[350201]HC[TP]******-1
二、项目名称:园区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四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南海三路616号4层 | 2,058,000.00元 | 园区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园区绿化景观改造提升):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其他服务 | 绿化养护费 | 园区绿化景观改造提升的范围为厦门市园林植物园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绿地、专类园绿地。采用年度采购服务类方式产生服务单位,成交供应商负责一个年度(12个月)内所有的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园内公共区域、专类园区域绿地的改造提升,及绿化景观提升涉及的配套设施。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提升地块设计、实施的全过程服务。特殊情况下须完成采购人要求配合的绿化景观施工任务,并按本项目成交折扣进行结算。项目工程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分包。 | 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供拟改造提升地块相应的设计方案、概算,参与方案论证会;根据论证通过的方案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实施工作及养护工作,最后以实际完成工作量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送第三方审核。园区绿化景观改造提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南洋杉大草坪、雨林世界、多肉植物区等,以及公共区域绿地和专类园绿地的绿化景观和必要的相关配套设施,如花槽、喷灌系统等改造。所提升的绿地养护期均为三个月。若养护期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园区苗木枯萎、死亡等情况,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经采购人同意的补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照价赔偿及补种。本谈判文件未尽内容以及具体要求以采购人书面要求并结合现场认定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项 | 4.1苗木、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设备、材料运抵维修现场后,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对照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书面验收。4.2验收质量要求: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完成后并在养护期满后,采购人组织相应的部门、人员根据适用于本项目工程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为现行的国家及建设部门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4.3验收依据: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及采购人确定的设计方案与要求,均为验收依据,各验收依据的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者为准。4.4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2,058,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李兆文 |
评审专家: | 陈茵、陈经纬、刘瑞壁、庄聪鹏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类别:服务类。②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账号:************)。收费标准(以成交总价为基数)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45%计取,分段累进计算。③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待遇的,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园区绿化景观改造提升:2.7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的成交折扣为68.6%。
2.本项目采用年度采购服务类方式产生服务单位,成交供应商负责一个年度(12个月)内所有的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若采购合同期满前实际改造提升金额(按谈判响应折扣计算优惠后的价格)已达到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300万元,则采购合同自动终止。结算费用=实际完成工作量经第三方审核后的总价*成交折扣。
3.主要标的信息:
3.1采购标的:园区绿化景观改造提升
3.2服务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采购人与谈判文件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园林植物园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瑞凤、郭秋霞
电话:******
******有限公司